【信息时间:2025-12-03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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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哈尔滨市静态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经营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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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哈产租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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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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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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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转让标的名称 |
哈尔滨市静态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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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市政设施停车位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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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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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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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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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泊位数量 |
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50898个停车泊位及473个充电桩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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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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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期限 |
20年 |
是否设置原受让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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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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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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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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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24925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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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 值 |
249250.7万元 |
账面值 |
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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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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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东评报字(2025)第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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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 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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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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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交易的范围以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东评报字(2025)第113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10、项目前期工作(含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造价评估、咨询服务、哈尔滨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等)及项目交易环节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转让方统一委托并开展相关工作。待《哈尔滨市静态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前述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支付,受让方需在《哈尔滨市静态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5日之内完成支付。
11、相关及其他事宜,以转让与受让双方签订的《哈尔滨市静态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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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1000022768361 法定代表人:张雪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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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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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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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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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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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 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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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价款不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账户结算,由受让方自行按转让方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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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转让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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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转让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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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材料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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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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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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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12-03 09:00 至 2025-12-09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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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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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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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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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00
至
2025年12月11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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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0.1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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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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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8645099937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587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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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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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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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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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相关内容的公示.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5.5.15.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封闭停车场泊位数量明细表.docx 附件:哈尔滨市静态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1201).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5.1.3.docx 附件:资格审查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