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9-1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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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收取对象:入选供应商 2、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3、入选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缴纳服务费,并向文件指定邮箱发送开具发票所需信息表;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服务费按时足额汇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服务费的交纳账号同时由采购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成交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成交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成交投标人仔细核对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上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应答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征集人不再另行支付。 4、代理费金额:10000元/家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征集人: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联系人:郑先生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1726号
联系电话:0451-88101370
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09604
电子邮箱:ggzycg@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