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哈产代采(2026)第0706号
1.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保安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保安服务项目
2.2供货服务地点:光大银行大庆分行本部及所辖11家营业网点区域。
2.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三年(如果出现企业经营情况改变、资质情况改变、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或拒绝继续签订合同,如因违法违规服务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2724360元/年(含税)叁年合计 8173080元(含税)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9付款期限和方式:
每月按实际发生班组数量 ,根据班组服务内容要求及违纪处罚标准双方进行费用核对。服务商根据核对金额每半年向采购人开具一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保安服务,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合同履行后,采购人依据资金情况向服务商分批次进行付款,付款年度合同金额50%,合同履行六个月后付款年度合同金额50%。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近3年(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提供承诺书);
7)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0)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ourt.gov.cn/wenshu.html)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文件须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授权经办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崔经理,联系方式:0451-58700008。
注:投标文件须由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授权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内部监督制度,本项目招标人监督部门将对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与处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联系人:侯经理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联系电话:0451-53618692
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崔经理
联系电话:0451-58700008
电子邮箱:ggzycg@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招标监督部门: 法律合规部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278号光大银行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18679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2508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