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9-29 阅读次数: 】
|
项目名称 |
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5年经营权(建华西街(繁茂路、新华路之间地段)两侧露天市场)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26]哈产租307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3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本出租方是标的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 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出租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 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出租行为合法合规。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5年经营权(建华西街(繁茂路、新华路之间地段)两侧露天市场)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市场摊位经营权 |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
|
坐落位置 |
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5年露天市场经营权,即建华西街(繁茂路、新华路之间地段)两侧露天市场,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
出租参考面积 |
建华西街(繁茂路、新华路之间地段)两侧露天市场,长约60米。共设有60个摊位(每个摊位约2延长米),分成东西两排,东侧32个货架遮阳伞,西侧28个货架遮阳棚。 |
||
|
|
|
履约保证金 |
5万元 |
||
|
出租期限 |
5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
|
|
|
|
|
||
|
出租底价 |
30.5万元 (五年)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30.5万元 (五年)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08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吉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吉评报字【2026】第053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吉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吉评报字【2026】第053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保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成交价款全部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成交价款不包含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清扫保洁费、经营所需临建设施投入等费用)。承租方须在《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在《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变相转让经营权。具体详见《富拉尔基区滨江大道夜间市场租赁合同》。 9、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在市场东侧32个摊位配置质量良好,效果美观的统一遮阳伞和统一货架,在市场西侧28个摊位配置质量良好,效果美观的统一遮阳棚(约4米✖4米)和统一货架,遮阳棚至少3面配备用于遮挡的防雨布或其他材质防风防雨材料,经营期内破损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时更换,如不及时更换出租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更换。露天市场需完善电路配备、监控设施全覆盖,承租方对市场建设投入资金不得低于评估投入预算。 10、每日开闭市时间:06:00—18:00,经出租方同意可酌情申请延长/缩短。具体详见《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 11、经营项目:新鲜蔬菜、水果、鲜肉、禽蛋、水产品、杂粮干货、自产农副产品(农户自产菜果)、袋装粮油、干调、预包装零食;新增项目须经出租方许可。 12、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206073335872M 负责人:杨宏伟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根据出租方出具的《关于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5年经营权(建华西街(繁茂路、新华路之间地段)两侧露天市场)项目重新发布公告的函》,重新发布公告,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 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按出租方要求: 1、须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市场管理相关经营范围,能独立担责。
5、意向承租方须满足最低人员配置标准:市场经理1名、保安1名、管理员1名、清扫员2名;且提供挂牌日起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健康证明等配套材料,具体详询出租标的联系人。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6年9月29日09:00至2026年10月23日16:00(工作时间) 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询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 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通过 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6-09-29 09:00 至 2026-10-23 17: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5.0万元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承租方进行追偿。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00
至 2026年10月26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成交价款*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 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成交价款*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应在标的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完成缴费后,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件 原件(承租方为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易服务费交款票据与出租方签订《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承租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854610500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晁女士,0451-587096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
|
其他 |
|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1).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6.1.14.docx 附件:出租明细.png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5.5.15.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富拉尔基区建华西街露天市场租赁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