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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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7664台套项设备及配套设施转让(标的二:联动生产线等547台套项设备及附属设施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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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SW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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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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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的资产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履行完毕转让资产前置所需的所有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策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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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让的联动生产线等547台套项设备及附属设施,现存放位置具体位置咨询转让方。 2、转让底价:20554600元。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4、转让的标的为联动生产线等547台套项设备及附属设施,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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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1:哈药集团制药总厂7664台套项设备及配套设施转让(标的二:联动生产线等547台套项设备及附属设施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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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标的1:20554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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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22838410.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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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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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0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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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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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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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0号、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719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5、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他事项由转让方出具的情况说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施工安全协议书中约定,上述文件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上述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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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8280277137 负责人:翁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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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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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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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20个自然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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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竞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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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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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和设备与厂房拆除服务”或具有类似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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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如有不足部分受让方须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施工安全协议书。 4、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5、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限完成拆解、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6、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即视为同意转让方出具转款函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将成交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次转让标的所有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等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对标的资产数量、规格、品质、性能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8、运输及拆除、清运、处置等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拆除人工费、拆除设备费、运输费、相关税费等所有与本次标的拆除、清运、处置相关的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9、受让方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及场地清理工作。 10、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不计息施工安全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成交价的10%。 11、受让方须按与转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日期完成拆除、清运、场地封堵、回填、平整及价款划转等全部工作。 12、转让区域无水、电、气等施工条件,受让方自行制定施工措施并承担费用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缺乏施工条件为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减免责任。 13、其他及相关事项以转让方提供的情况说明、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施工安全协议书为准。 14、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情况说明、资产转让合同样本、施工安全协议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文件的全部要求及内容,并且不得以不了解、不认可上述文件为由不履行标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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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2、受让方负责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时对转让标的的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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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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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08-28 09:00 至 2026-09-16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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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实名会员 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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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6900000.0元/标的
交纳方式:电汇、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金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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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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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00
至 2026年09月17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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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协议书》标准收取;信息推介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联合推介协议书》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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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具体位置详询转让方.意向方须在2026年8月28日9:00至2026年9月16日14:00(工作时间)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3354501376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5870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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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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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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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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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明细表(标的二).pdf 附件:联合推介协议书.docx 附件:声明书----法人、自然人.docx 附件:协议书----法人、自然人.docx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附件:5施工安全协议样本.pdf 附件:4资产转让合同样本.pdf 附件:6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