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19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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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至铁力铁路项目外部环境整治涉及铁路沿线部分地块上树木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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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SW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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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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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的资产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履行完毕转让资产前置所需的所有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策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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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标的进行整体转让,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详情见标的目录。 2、哈尔滨至铁力铁路项目外部环境整治涉及铁路沿线部分地块上树木转让项目,本次转让的标的均已完成砍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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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哈尔滨至铁力铁路项目外部环境整治涉及铁路沿线部分地块上树木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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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76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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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476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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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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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哈尔滨市隆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哈隆飞评报字(2026)第0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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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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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哈尔滨隆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隆飞评报字(2026)第008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转让的标的为树木,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无涉诉行为。 3、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完成标的交割前全部与其有关的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运输标的途经道路、标的存放位置及周边环境等因素,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管护、清理场地及装卸、搬运、运输现场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自行考察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4、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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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裕田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121MB0366985R 法定代表人: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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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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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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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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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竞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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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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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4、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5、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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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标的物转运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若产生相关税费,须由转让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5、交割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 7、相关及其他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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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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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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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08-19 09:00 至 2026-08-25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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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 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 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样本附后)、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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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2500.0元/标的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等;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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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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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00
至 2026年08月26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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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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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所在地,具体联系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8月19日09:00至2026年8月25日14: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吕先生,18246890057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5870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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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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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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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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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四、现场查看确认书.doc 附件:附件三、声明书----法人、自然人.docx 附件:附件二、协议书----法人、自然人.docx 附件:合同样本(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