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MW热电联产机组更新替代项目-前期咨询类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编码:哈产代采(2026)第0516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MW热电联产机组更新替代项目-前期咨询类服务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MW热电联产机组更新替代项目-前期咨询类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拟实施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MW热电联产机组更新替代项目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哈尔滨市供热规划(2021-2035)》和《哈尔滨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5)》两项市级专项规划,具备项目实施合规依据,具体内容为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MW热电联产机组更新替代项目-前期咨询类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按照收费标准下浮费率进行报价,最高代理服务费不超过收费标准的80%。
2.8付款方式及进度:按单项招标时招标文件执行
2.9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5)服务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服务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专用条款: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服务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丛先生,联系电话:0451-58700007。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方式及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发布。
9.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10.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内部监督制度,本项目招标人监督部门将对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与处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11.联系方式
采 购 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2411302
招标/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348590793
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联系人:丛先生
电话:0451-58700007
电子邮箱:ggzycg@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2508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