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16 阅读次数: 】
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采购单位全称)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2026年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法律顾问服务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6年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446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9306.93元(不含税),最高折扣限价:100%。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本项目按折扣报价,各供应商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给定的限价。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6供货/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1.7供货/服务地点/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服务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上述任一名单或名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近3年(2023年05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2.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发票清晰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具有建筑及工程类法律事务专长的服务团队,工作经验丰富(需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6年06月16日09时至2026年06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供应商需同时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hljgcxmgl@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询比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6年06月22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郝工,联系电话:18846777957;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认为询比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文件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处理并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10号
联系人:刘宏微
电 话:1854515838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18846777957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