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3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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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2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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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哈产交SW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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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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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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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112台报废车辆,现存地址具体详询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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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1: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2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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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标的1:4697781.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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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469778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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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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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中和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中和正信评报字(2025)第0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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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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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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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中和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评报字(2025)第009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4、哈交所已对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如实披露,但不代表已对转让标的全部瑕疵(特别是隐蔽瑕疵)予以完全揭示。本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就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构成哈交所对标的品质、数量的任何担保,亦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及移交凭证。若标的实际情况与公告披露内容不符,或转让方存在故意隐瞒应披露重大事项等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5、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需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6、意向受让方需具备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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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41395D 法定代表人:程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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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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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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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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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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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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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等与本次转让标的相适应的许可项目。 3、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因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受让方受让成功后,需对报废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报废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拆解回收、对报废车辆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注销证明等报废手续,未依法依规处理产生的违法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须到报废车辆存放地自提标的并负责本次转让标的的拆解回收及运输并承担一切费用。7、受让方拆解回收标的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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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报废车辆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与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受让方负责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时对转让标的的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自交割标的物时起(包括但不限于至标的所在地自取报废车辆、报废手续办理过程等)不得行驶标的、作业等,如在拉运、搬运过程中违反上述约定,造成违法违章、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5、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6、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称重、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称重、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拆除时限完成拆解、拆卸、称重、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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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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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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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06-03 09:00 至 2026-06-16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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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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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50.0万元/标的
,保证金转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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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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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00
至 2026年06月17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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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
1、此项目的服务费收费比例以此为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进行收取;其余项目成交金额在10000元(不含)以下的,不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上述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如系统提示的服务费与实际服务费不一致的,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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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具体位置请联系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6月3日09:00至2026年6月16日14:00 (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侯先生 1319948002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丁女士 5870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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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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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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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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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受让方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附件二、协议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附件:3、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附件:现场查看确认书----车辆.docx 附件:附件五、授权委托书--受让.docx 附件:标的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