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5-15 阅读次数: 】
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群力西区铁路限价商品房等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群力西区铁路限价商品房等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
2.项目编号:[2025]0014054539;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642868元(含税价,税率13%,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实施,至工程结束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及进度:无预付款,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当月双方共同确认实际发生数量按月付款。供应商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双方确认工程量,采购人于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双方确认工程量的100%材料价款。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9.质量要求:
9.1原材料质量要求 水泥:采用正规大厂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必须达标,严禁受潮、结块、过期水泥。 粗骨料(石子):质地坚硬、洁净、无风化、无杂质,级配连续,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符合国标,强度满足混凝土配比要求。 细骨料(砂子):采用中粗砂,洁净无杂质、无淤泥、无腐殖土,含泥量、氯离子含量严控,严禁用风化石粉、脏砂。 水:采用洁净自来水,不得使用污水、酸性废水、工业废水。 外加剂:采用合格高效减水剂、缓凝剂等,有出厂检测报告,与水泥适应性良好,无泌水、离析现象。 掺合料:粉煤灰、矿粉等需符合规范等级,有合格检测资料,掺量严格按配比执行。
9.2混凝土配合比要求 设计强度等级(C15/C20/C25/C30/等)提前出具正式配合比通知单。 严禁现场随意加水、随意更改砂石、水泥用量。 根据施工季节、气温调整坍落度、凝结时间,冬施、夏施均按专项配比执行。
9.3拌合及出厂质量要求 采用商品混凝土集中拌合,全自动计量配料,计量设备定期校验,配比误差符合规范。 拌合时间充足,混凝土拌合均匀,无离析、无泌水、无结块。 每车随车附带送货单、配合比、强度标号标识,出厂坍落度抽检合格。 运输罐车全程不停转,防止混凝土初凝、分层。
9.4到场交货质量要求 混凝土到场坍落度符合合同及施工要求,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到场混凝土色泽均匀、和易性好,无干硬、无离析、无夹杂大块石子、杂质。 到场严禁私自大量加水,如需调整必须由试验室专业人员操作。 严格控制运输及等待时间,超过初凝时间严禁使用。
9.5试块及检测验收要求 按规范留置抗压强度试块,同条件、标养试块数量充足、标识清晰。 提供全套质量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配合比、出厂合格证、试块检测报告。 强度、耐久性、抗渗(如有 P6/P8 等)、抗冻指标均满足设计及国标要求,不合格混凝土无条件退场。 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中、重冻区,路面、桥面、桥上防撞墙的混凝土抗冻等级采用F300标准,路肩及人行道板的混凝土抗冻等级采用F200标准。
10.其他要求:
10.1.采购订单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送到采购单位指定送货地点、并符合采购单位相关要求及经采购单位指定现场验收人员共同签认的供货单数量为准。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或超量等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索赔。
10.2单价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装卸费、运输费、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包装、标记、保险费、税金及乙方保护措施的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等费用),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3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采购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潜在供应商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潜在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恶意报价,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10.4货物技术标准:
10.4.1采购订单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送到采购单位指定送货地点、并符合采购单位相关要求及经采购单位指定现场验收人员共同签认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单、经复试合格的混凝土数量为准。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或超量等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索赔
10.4.2供应商负责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之前运输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需先联系采购人将采购材料样品送至项目部,经采购人及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封样后,签订合同;若供应商送至的样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10.4.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输及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10.4.4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因运输装卸、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更换或补缺。
10.4.5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0.4.6货物交与采购人之前,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10.4.7货物进场后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验收人员确定后采购人将正式员工姓名和收料员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供应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验收单据经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
10.4.8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权威试验检。
10.4.9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供应商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供应商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0.4.10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供应的货物达不到采购人质量要求以及相应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因货物达不到相应的质量等级或质量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供应商向采购人赔偿全部损失。
10.4.11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内,供应商车辆要听从采购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要对采购人的作业现场进行踏勘,确保安全方可作业,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现场内因组织、管理、踏察、检查、作业等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0.4.12特别注意:本表中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加价为不可竞争费用,中标后的供应商均按本表中加价执行,投标人要充分理解。
10.4.13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应执行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标准,质量监督局文件中的数据参数;出厂时需提供主要材料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产品不予接收
10.5其他要求:
10.5.1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0.5.2供应商负责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之前运输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1包商品水泥混凝土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提交至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
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报价单位满足3家方可正常开标。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supplier.hrbszygs.cn/),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报名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09时至2026年05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供货商可在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supplier.hrbszygs.cn/)下载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致电:0451-84511511
六、采购保证金
1.详见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采购公告;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8时00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汇款时须注明:[2025]0014054539)
3.投标人汇款后系统自动审核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5.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6.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7.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4)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2026年05月18日09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45分钟,供应商需于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45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二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多次报价项目,供应商需根据公告要求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可相等;
★★★若报价不符合公告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直接否决投标”。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67.5%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天元街726号中关村松北商贸区A区二期6#楼
联系人:连工
电 话:0451-81390106
组织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