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3-03 阅读次数: 】
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水厂水质净化达标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09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水厂水质净化达标建设工程,委托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水厂水质净化达标建设工程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3招标内容:水质测试化验服务:覆盖净水厂联调联试全阶段的水质指标检测、水样分析及相关试验工作,实验完成后的水质,须通过市级卫生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水处理药剂采购:包含净水厂联调联试所需全部药剂的采购、运输、交付及相关技术支持,具体药剂种类包括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次氯酸钠、活化硅酸等。
2.4招标范围:净水厂联调联试阶段配套的水质测试化验服务及水处理药剂采购,需同步保障测试化验的时效性、准确性与药剂供应的及时性、合规性。
2.5计划服务期限: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化验报告(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
2.7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597219.68元(其中药剂费用1281084.00元、检测及化验费316135.6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检测内容)。
(2)投标人须为所投药剂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家数不超过2家。(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的相应工作范围的资质能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联合体协议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和授权书须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参与程序
(一)参与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牵头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投标和成交的资格。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牵头人),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牵头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参与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文字版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发送至Dept1@guofa818.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获取文件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26年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联系人:曲女士 18249518061。
5.2请各投标人代表在2026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道里区抚顺街1号)。
5.4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融江路1号
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0451-5116037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曲柠、孙悦龙、王长明
电 话: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Dept1@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