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冬至2026年春清冰雪劳务服务
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冬至2026年春清冰雪劳务服务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冬至2026年春清冰雪劳务服务;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700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总预算约人民币 553293元(含税),以成交供应商按折扣比例乘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价格,核算每场次的清冰雪费用,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及降雪量、降雪场次的不确定因素,该费用为估算,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中:第一包约403552元,第二包约149741元。
1.5 采购内容:清理路面、路边、人行道积雪,归堆、装车、卸车,清至见底。(具体详细内容请见采购文件)
1.6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二个包,第一包约60万平米;第二包约30万平米。
1.7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清冰雪指定点
1.8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1.9付款方式及进度:(1)按上级付款时间同比例支付,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清冰雪作业场次、实际作业面积等情况进行结算,待上级专款到位后,供应商应按综合评分后双方确认金额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采购人收到发票查验无误后向供应商支付清雪费用(采购人有权在付费时直接扣除相应赔偿金或违约金、罚款等费用)。
(2)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结算方式:本项目为单价招标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及降雪量、降雪场次的不确定因素,降雪周期(至2026年5月31日止)结束后,按照区清冰雪指挥部下达的清冰雪作业场次、实际作业面积和考核验收情况,以成交供应商按折扣比例乘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价格,核算每场次的清冰雪费用。
1.10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1.11采购供应商家数:每个包分别1家服务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5年10月24日16时至2025年10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询比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5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451-58700008;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认为询比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00008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2508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