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人防门工程
项目编码:哈产代采(2025)第0622号、GGZY-GZ-2025286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人防门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人防门工程。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的地点为准。
2.3招标内容: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人防门工程。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04,747.04元(含税)。
2.9付款期限和方式:
预付款视建设单位拨付资金情况,建设单位拨付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款到后乙方安排生产备货;具备门扇安装条件前2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现场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预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发票要求:9%专票。
2.10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社保记录(注意: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5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标准数量配备【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安全员1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准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材料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机械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劳务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资料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同时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①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③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451-58709604。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方式及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发布。
9.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10.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友谊路11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4504576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451-58709604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2508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