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14 阅读次数: 】
项目名称: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应急维修、抢修队伍采购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5﹞第0555号
澄清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澄清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结算造价要求
1.1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记录现场发生的工程量并形成工程量认证单,工程量认证单必须经采购人有关单位领导签字认可方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每个项目完工后,乙方绘制施工图纸,经采购人维修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每个项目应附有外委单及验收单和影像资料或图片。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维修项目,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时列入工程量认证单进行结算(具体人、材、机划分内容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量认证单内的数据为准,执行施工期间的结算文件和哈尔滨市造价信息进行结算);零星项目的界定须甲乙双方商定;锅炉炉膛内脚手架搭拆按定额人工工日结算,脚手架所用的材料由甲方租赁,租赁费由乙方垫资,脚手架材料结算只取税金,租赁费按施工当年当地市场行情价格信息列入工程量认证单进行计算,具体人、材、机划分及内容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量认证单内的数据为准。
1.3结算办法:
工程结算执行现行黑龙江省预算定额及取费定额。其中:
(1) 措施费按规定计取。
(2) 企业管理费、利润按照最新相关文件规定下限计取。
(3)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计取。
(4) 人工费调整执行哈尔滨市颁布的建设工程结算文件。
(5) 乙方自购主材按照施工当年哈尔滨市造价信息平均价调差,辅材、机械费不调差。
(6) 税金执行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省、市颁布的建设工程结算办法执行。
二、施工技术要求:
2.1 按照合同约定;
2.2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四、施工响应时间和施工工期:中标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48小时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施工工期根据具体施工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付款进度:按照每个施工项目的预算,合同生效后每个项目施工前预付预算的30%,施工结束质量验收合格进行工程结算,并进行结算审计,施工方按照审计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照发票额支付施工款到95%,预留5%施工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时按付款进度扣回预付款(如有)。
六、付款方式:现汇或商业承兑汇票(如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期限二年,2025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6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80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3966033
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盟科视界商服13-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045200414
邮 箱:zjxjs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