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08 阅读次数: 】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278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哈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投供应链执行案件选取律师事务所进行风险代理项目(木兰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投供应链执行案件选取律师事务所进行风险代理项目(木兰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完成哈投供应链执行案件选取律师事务所进行风险代理项目(木兰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全部工作内容。
2.4招标范围:调查取证、参加执行和解、谈判协商;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控告、反映;对被执行人及关联公司可能存在的抽逃出资、转移资金等问题控告、反映;参与被执行人破产重整、兼并重组等事项;其他有利于推进执行的事项,保证国资安全,维护哈投供应链公司合法权益。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案件执行完毕为止(包括实现全部债权、破产后清算后按照债权人比例实现债权)。
2.6质量要求:按照法院《民事判决书》内容回款。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纯风险,即按照律师事务所实际回款金额(通过执行和解、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其他途径)9%支付风险律师费,自每一期实际回款后10日内支付;哈投供应链没有实际回款,则哈投供应链不用支付律师费。
2.9付款期限和方式:自每一期实际回款后10日内支付;哈投供应链没有实际回款,则哈投供应链不用支付律师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操守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近1年内(自2024年4月1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经济纠纷风险代理成功全额回款经验(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及相关回款证明资料)。
8)负责本项目的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书。该项目负责人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之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以执业证书编号体现时间为准)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近3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or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等(详见招标文件附表1格式)一同发送至chenyizhaobiao_3fp@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18004607349。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哈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吕女士
联系电话: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004607349
电子邮箱:chenyizhaobiao_3fp@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
附件:1.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1114.pdf 附件:2.附件-项目编号-标段号-单位名称-开票信息表.docx 附件:3.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