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24 阅读次数: 】
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汇智欣悦府项目施工(一期)-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材料采购一标段”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汇智欣悦府项目施工(一期)-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材料采购一标段;
2.项目编号:[2024]0016050147;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1506155.04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供货。
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青山路与哈双北路交口东北角;
8.付款方式及进度:网银转账。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0%预付款,乙方开始图纸深化设计、采购原材料等组织生产(支付预付款25天后供货)。供货安装阶段,次月5日为结算日并在结算后每月15日前支付至上月结算额的80%(其中包含甲方预付30%预付款的对应部分,在甲方当月付款中按供货比例扣回;工程主体封顶后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合格后一个月内,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甲方将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7%(包含甲方预付的30%预付款月进度付款中剩余全部未扣回部分),剩余3%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单独无息付清。甲方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项目具体实施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9.质量要求:
设计图纸的技术指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及地方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装配式配筋砌块砌体建筑技术标准T/ASC29-202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DB23/T 2066-2017装配式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 执行,未尽事宜参考设计图纸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 1砌块材料性能指标及要求: 1)砌块块材的孔洞率不应小于45%,块材的壁厚、肋厚等尺寸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 50574-2010表3.2.1的规定。 2)块体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值。 b.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均不应小于0.85。 c.抗冻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表3.2.3的规定 d.线膨胀系数不宜大于10X10-5/°C。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对孔率应达到90%以上。 4.2 砌筑砂浆 1)砌筑装配式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时,应采用专用砂浆。 2)有抗冻要求的墙体,砂浆抗冻性能应符合《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表3.2.3的要求。 3)专用砌筑砂浆,应有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粘结强度、收缩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等指标要求。 4)现场有砌筑时,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的砌筑砂浆应为水泥砂浆、预拌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 b、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c、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 200 ka/m3。 d.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kN/m3,混合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8kN/m 3。 5)确定砂浆强度等级时应采用同类块体为砂浆强度试块底模。。
10.其他要求:
10.1采购订单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送到采购单位指定送货地点、并符合采购单位相关要求及经采购单位指定现场验收人员共同签认的供货单为准。
10.2单价和总价包含:以上价格包含货物加工制作运抵交货地点安装完成并履行完其他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装卸费、运输费、按施工现场实际尺寸加工制作费、图纸深化设计费、专用工具、成品半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文明施工费、垃圾清运费、备品备件、包装、标记、保险费、保修、验收及售后、税金及乙方保护措施的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等费用。如因运输装卸、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丢失及产品瑕疵,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补缺。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3主要服务需求: 1)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验收和计量:货物交与采购人之前,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4)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 5)供应商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供应商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享有以下权利:拒收,要求供应商予以退换,因退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材料延误、更换造成一切后果。 7)中标供应商要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8)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内,供应商车辆要听从采购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要对采购人的作业现场进行踏勘,确保安全方可作业,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现场内因组织、管理、踏察、检查、作业等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9)投标人中标后,不能以任何原因弃标,如弃标将无条件的按中标总价赔偿采购人。
10.4投标人必须对所供采购材料履行质量、安全承诺。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9包砌筑材料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提交至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缴纳完保证金的供应商需致电0451-84511511告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至2024年09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供货商可在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下载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致电:0451-84511511
六、采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8时
5、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70100100202720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
6、汇款时必须注明:保证金[2024]0016050147
7、投标人汇款后系统自动审核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9、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10、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11、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4)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2024年09月25日09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30分钟,供应商需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二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多次报价项目,供应商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多次报价, 若报价不符合文件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7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315号港汇大厦16层
联系人:连工
电 话:0451-81390108
组织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