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北方供热建材网悦采商城国产水泵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澄清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北方供热建材网悦采商城国产水泵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565号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号)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并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招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决定参加本项目。
如我公司中标入围本项目后将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提供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责任等。若结算时不能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专用发票,则结算单价按照税率相应调减。
服务地点: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实际购买方需求地点。需负责服务期内多批次多点位送货,每批次实际送货日期不得超过电子订单生成日10天。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5月31日
质保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及悦采商城购买方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材料
(6)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一览表
(7)技术方案
(8)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90天。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现在变更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号)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并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招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决定参加本项目。
我方愿意以投标报价:
参照《最高限价明细表》的 %计取(含税价,税率13%)。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项目。
如我公司中标入围本项目后将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提供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责任等。若结算时不能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专用发票,则结算单价按照税率相应调减。
服务地点: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实际购买方需求地点。需负责服务期内多批次多点位送货,每批次实际送货日期不得超过电子订单生成日10天。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次年5月31日
质保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及悦采商城购买方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材料
(6)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一览表
(7)技术方案
(8)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90天。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厂街92号
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毛韵涵、朱鹏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15546053337
电子邮箱:zzgjyw4@163.com
附件:0565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