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17 阅读次数: 】
哈药集团拟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利民厂区303车间头孢粉针生产线项目净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议标名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利民厂区303车间头孢粉针生产线项目净化工程施工
二、招议标编号:BID20240417000003
三、招议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303车间新增头孢粉针生产线项目净化工程。
2、施工建设地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学府路厂区109号,新区哈黑公路388号303车间
3、施工范围:
1.哈药集团制药总厂303车间利旧学府路厂区127车间粉针生产线的联动线设备、空调机组、材料拆除、运输、安装;生产线送回风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洁净室回风墙空气循环系统(含夹层吊顶机箱)夹层区域的空调风管道拆除安装。(包含全过程工、料、车载及相关器具)。
2.项目内净化彩板及房间附属设备,部分利旧127车间净化彩板,按实际安装进行二次设计;
3.整体区域净化空调系统工程,以图纸为基础,按实际安装进行二次设计;
4、建设规模:工程整体内所需洁净室彩板;洁净区部分装饰;项目所需材料拆除、运输、安装、就位;空调机组及附属管路拆运安等。根据二次设计安装并提供部分材料供应、加工制作、安装、检测调试等。具体施工内容见设计图纸。
5、承包方式:净化工程为包工包料;其中包料为(部分料为利旧材料,利旧材料来源学府路厂区127车间,需要包拆运安)。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工程量清单作为主要参考,结合URS内描述施工内容。实际发生工程量以现场施工为准。
7、周期计划
中标后3个日历日内,乙方需做出本次工程内URS材料清单新购计划及周期,利旧设备材料拆运安计划及周期,工程整体施工详细计划,并同甲方交流确认。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议标
五、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六、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相关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相关的有效证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6. 专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兼备。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有粉针洁净净化工程厂房施工经验。
7. 可提供近三年内2项同类型洁净净化工程业绩。
8.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付款方式:详见招议标文件
八、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九、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rm-new-qsc.hayao.com:90/login )进行报名(备注:首次注册公司证书资质信息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遇到注册问题可工作时间电话咨询0451-51870196。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议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二楼招议标室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议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招议标文件),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编号和用途。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451-51870196
电子邮箱:lij@hayao.com
十一、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qianlima.com/)。”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