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1-25 阅读次数: 】
交通违法和事故涉案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机械设备租赁
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
1.11资格要求
1.11.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1%增值税普通发票(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1%增值税普通发票清晰复印件)。
现变更为:
1.11资格要求
1.11.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75型挖掘机和150型挖掘机】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卸汽车(15t)】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315号港汇大厦16层
联系人:连工
电 话:0451-8139010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