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23 阅读次数: 】
招标人代表履职不规范问题典型案例
4月22日,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检测和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验收两个项目(标段)开标,招标人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代理公司为黑龙江瑞泰昊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木兰县农业农村局,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派两名退休职工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活动。经二次核查,发现两名招标人代表为招标代理机构非正式在职人员,不符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招标人代表管理的通知》中招标人代表资格条件“1.原则上应为招标人本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在职人员。”发现问题后,木兰县农业农村局取消黑龙江瑞泰昊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个月内代理木兰县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对涉及的招标人代表遇建玲、陈淑琴进行警告,以儆效尤。
木兰县农业农村局表示通过此次对招标人代表选派的核查工作,今后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工作,对招标人代表的选派、履职等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高质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