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3-21 阅读次数: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开展集中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竞买人):
经统计,截止9月底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账户仍存在2021年之前尚未清退的历史沉淀保证金。为降低投标人(竞买人)的资金占用成本,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近日开展集中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代理机构(含出让人或当地交易中心)自查其代理项目,集中核实包括原发改委账户保证金业务以及由于合同签订未完成、招标异常和暂缓清退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保证金未退情况,对符合保证金清退条件的及时办理清退操作,做到“应退尽退”。本次清理后仍超期未退的,交易中心将报省发改委予以处理。
二、请交易项目投标人(竞买人)及时核对本单位保证金收退明细,如项目结束符合清退条件尚未退还的,应主动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相关情况发送至交易中心邮箱,交易中心将协助核实办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岳郢 85975736 邮箱y82833469@126.com
赵卓 85975750 邮箱 33716421@qq.com
专此通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