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4-19 阅读次数: 】
关于取消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
文件费收取事项的公告
迭代升级后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已上线试运行,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功能。投标人可直接在平台下载获取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不再发生印刷、邮寄成本等支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的文件费收费依据已不存在。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决定取消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文件费收取事项,从2021年4月17日开始执行。
4月17日后发布公告的交易项目,不再收取上述费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