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30 阅读次数: 】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采购服务操作规范(试行)》,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参与。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6〕第418号
1.3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落实情况:438311.62元(含税),资金已落实
1.4是否划分标包(如划分请具体量化各包内容及分项预算金额):否
1.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完工。
1.6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路灯建设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指定地点,其中永平村永平屯149盏,永平村红光屯61盏。共计:太阳能路灯210盏,路灯建设工程项目
1.8付款方式及进度: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工程全面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与合同款相等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采购人通过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支付合同款的97%给供应商,剩余合同款的3% 作为质保金,待路灯正常使用一年后,由采购人通过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支付给供应商。
1.9售后服务要求:提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免费维修,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超过12小时未能解决问题,质保金不予返还,采购人自行启动质保金对工程进行维修。
1.10质保期:一年。
1.11验收标准:工程完工后,由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质量验收小组(由党员、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会计组成)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要按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合格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及时返工,对路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维修,直至验收合格。
1.12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13成交人数量: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已足额交纳保证金。
(4)信用评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并加盖公章。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证明资金的材料。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
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
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6年06月30日09时至2026年07月0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竞争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农村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竞争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1号,市民大厦一楼(哈尔滨银行左侧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451-84642094;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磋商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181-1号,市民大厦4楼评标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竞争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文件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处理并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3684136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642094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