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木兰县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JZB2022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2】3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和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445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430平方米,新建综合研发楼楼建筑面积10000㎡;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960㎡;新建冷冻库(出口库)建筑面积5320㎡;1#气调库建筑面积6600㎡;2#气调库建筑面积6600㎡;3#气调库(出口库)建筑面积6600㎡;中央厨房、设备间建筑面积5040㎡;物料库、锅炉房、变电室、污水处理间建筑面积5600㎡;冷藏库建筑面积2550㎡;门卫室建筑面积120㎡;罩棚建筑面积1440㎡;新建场区硬化、亮化、监控及给排水、采暖、电气外网设施,新建地下泵房及消防水池600㎡,并购置相关设备。(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2)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涉密部分除外);
(3)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4)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材料和设备�?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5)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6)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本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123.51万元(项目管理费:350.95万元,工程设计费:197.68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199.59万元,招标代理:0万元,工程监理费:324.02万元,财务决算审计费:51.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2.1项目管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2.2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造价咨询: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工程造价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人。
3.2.4招标代理: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5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6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企相符;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企相符;
3.3.3工程设计负责人: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3.3.4工程造价负责人:拟派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5招标代理负责人: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 以上职称;此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至少还需配备专职人员 2人,专职人员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6工程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7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负责人:拟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注:以上拟派人员须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2年04月-2022年0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以项目管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中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中投标,相关投标均被否决,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专业负责人。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12日17时00分至2022年07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3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3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 其他事项
7.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全部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7.2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全部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7.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全部负责人)在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须提供查询截图);
7.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全部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7.5 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 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7.8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7086300
招标人: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70939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滇池东路1018号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51-5119333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