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话剧院、儿童艺术剧院、原音乐厅和少年宫新址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话剧院、儿童艺术剧院、原音乐厅和少年宫新址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哈尔滨话剧院位于道里区兆麟街62号,修缮面积约1.7万平方米;哈尔滨儿童艺术剧院位于道外区钱塘街180号,修缮面积约3100平方米;原哈尔滨音乐厅位于道里区买卖街67号和田地街27号,修缮面积约1.1万平方米;哈尔滨少年宫位于和兴路79号,维修改造面积1.9万平方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信息管理、招标管理、投资造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
(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造价咨询: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审核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竣工结算审核;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步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管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1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5监理其他人员:本项目要求配备2名总监代表,拟派其他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需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3.3.6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8时0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3日9时,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9时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及监理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8年11月至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10.2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潜在投标人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 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19〕374 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6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 zjjabc3177@126.com。
1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8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8739503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邱女士、陈先生
联系方式: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 Dept2@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