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21 阅读次数: 】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亚麻早市市场3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26]哈产租115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13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本出租方承诺其出租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出租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
||||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亚麻早市市场3年经营权租赁项目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市场摊位经营权 |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
|
坐落位置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出租参考长度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
|
层数/所在层数 |
|
履约保证金 |
年租金成交金额的10% |
||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评估报告现用途 |
|
||||
|
目前状况 |
租赁中,原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
||||
|
租金递增方式 |
|
附属设施 |
|
||
|
出租底价 |
14.84万元/年租金 |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4.84万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10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宸评报字[2026]第021号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宸评报字[2026]第02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不包括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其中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摊区水、电、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清扫保洁、因经营需要投入的临建设施等费用),承租方须在《街路市场租赁合同》签订1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对违反市场摊区管理规定的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最终签订的《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约定进行支付。 7、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付租赁物。 8、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 9、由本项目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10、亚麻早市市场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辖区,经民生路、亚麻街,亚麻街路段(中民街38-1号至亚麻四道街与亚麻街交口一段道路双侧),全长292延长米;亚麻四道街路段(亚麻四道街与亚麻街交口至亚麻四道街与民生路交口道路双侧),全长170延长米。总长度为462延长米。 11、租赁期限为3年,采用1+1+1方式,招租结果3年有效。《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 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在承租期内的表现等情况确定。经出租方确定续签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到期前30日内续签下一年《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 。 12、承租方在《街路市场租赁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如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者上级部门对于出租方管理的市场有新要求的,出租方应提前7日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 13、标的市场摊区建设按照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执行,日常考评监管按照市、区及出租方有关市场摊区文件及要求执行。 14、摊位费按现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涨价。 15、承租方经营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街路商场摊区相关规定,不能达到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要求的,出租方可责令停业整顿,三次停业整顿后仍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自动终止。 16、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本项目公示的租赁合同范本《街路市场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租赁合同范本《街路市场租赁合同》与出租方签订《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106002305326F 法定代表人:蔡博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2026年4月3日街工委会议纪要 |
||||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局 |
||||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重新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按委托方要求,2026年4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亚麻早市市场3年经营权租赁项目公告已中止,现以本公告披露的内容为准。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出租方对该项目标的承租方要求为: 1.意向承租方要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要有市场管理相关经营范围。提供5年及以上早市市场承包经营管理相关项目合同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成交手续。 2.意向承租方提供企业账户半年内银行流水且企业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 3.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提供不少于3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管理人员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纳记录。 4.意向承租方参与市场摊区管理人员不得有涉黑行为,不得有前科劣迹,需在报名前向开办单位提供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管理人员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暂无数据”等信息,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的《资格审查表》向出租方提交审查材料,提交的审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U盘存储的电子扫描版(纸质版与电子扫描版内容需一致)。审查结束后纸质版予以退回,U盘存储的电子扫描版不予以退回。意向承租方提交审查材料需自行密封,密封后加盖公章并注明时间, 以上内容详询出租方。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6年04月21日09:00至2026年05月13日16:00(工作时间)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出租方委托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助进行意向承租方的报名资格审核,委托费用由最终成交承租方承担,联系人金先生,联系方式:15804611086)提交待审核材料(具体要求见上文),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审核结果最晚于2026年05月14日16:00前由出租方反馈给意向承租方。文件递交截止日后,本项目不允许二次递交材料。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6-04-21 09:00 至 2026-05-18 16:00 |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9时00分,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街路市场租赁合同 》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4月21日 09:00
至 2026年05月19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15145041155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451-5870960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
|
其他 |
|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6.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6.docx 附件:审核证明.docx 附件:摊位标准化建设指南.pdf 附件:出租明细扫描版.pdf 附件:资格审查表(1).pdf 附件:街路市场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