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0-31 阅读次数: 】
南岗区恒大珺庭14号楼3号商服转让
| 标的名称 | 南岗区恒大珺庭14号楼3号商服转让 | |||||||
| 项目编号 | [2025]哈产交ZC029 | 挂牌价格 | 285万元 | |||||
| 公告号 | [2025]2823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3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 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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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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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值
       |  247.49万元       | |||||||
| 转让底价
       | 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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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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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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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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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竞价期
       | 从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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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阶梯 | 1000元或1000元整数倍 | |||||||
| 房 | 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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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左街117-14号恒大珺庭小区14栋1-2层3号       | 建成年月
              | 
      2019年  | |
| 房产证号 | 黑(2023 )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160922号       | 目前用途 | 
      商服  | |
| 附属设施
       |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241.71㎡ | |
| 使用年限
             | 
      2056年2月2日  | 已用年限
       | 
       | |
| 总层数
            | 
       20层  | 所在层数 | 
      1-2层  | |
| 土地
       | ||||
| 坐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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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证号
       | 
       |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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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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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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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年限
       | 
       | 已用年限
       | 
       |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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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10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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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 |||
| 保 | 交纳金额 | 285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左街117-14号恒大珺庭小区14栋1-2层3号。总层数20 层,本标的位于1-2层。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黑(2023 )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160922号;参考建筑面积241.71平方米。建成年份2019年,用途为商服,权利性质为商品房。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占用土地情况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向转让方或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 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黑天信评报字〔2025〕第138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八、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00-2025年11月13日16:00,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 |||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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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451-58709609
            | |
| 企业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95712936  | |
附件:申请书.docx 附件: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受让委托协议.docx 附件:合同样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