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9-17 阅读次数: 】
项目名称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南直路326号院内5处房产捆绑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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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哈产租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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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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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南直路326号院内03号楼、04号楼、05号楼、07号楼、2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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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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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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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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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五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88850.34㎡(对应03号房产内变电所1311.04㎡、05号房产内消防泵房186.34㎡为公司厂区配套,不在租赁标的内)租赁建筑面积合计87352.9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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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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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第一年至第三年的年租金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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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十年 (免租期180天)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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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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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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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及租金调整方式: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为挂牌成交价格(首年租金扣除免租期)。 从第四年开始,每三年按(第四年、第七年和第十年)首年租赁时留存视频及图片材料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单位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共同确定,由出租方聘请、支付评估费,并经哈尔滨市国资委专家评审),即第四至六年租金按第四年评估值收取,第七至九年租金按第七年评估值收取,第十年租金按第十年评估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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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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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27000000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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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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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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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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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仁达评报字【2025】第01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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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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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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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达评报字【2025】第01015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为准。4、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营利性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 5、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约定进行支付。 6、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付租赁物。 7、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 8、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为准。 9、由本项目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10、承租租赁标的用途为:商业,包括文化创意、艺术展示、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符合“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原厂址城市更新国际竞赛”综合方案规划框架。不得从事化工行业等对周围空气、水、土壤等有环境污染的行业,所经营项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用水、用电等。
11、物业服务: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由哈药集团哈尔滨圣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租赁期内按租赁建筑面积4元/㎡/月收取。 12、其它费用收取: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供热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免租期:(1)施工改造无偿使用期:出租方自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向承租方提供 180 天的免租期用于承租方施工改造,免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收租金。(2)结构加固需求导致的免租期延长: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认定部分房产在现状租赁的基础上存在结构加固需求的,承租方需要延长免租期的,出租方可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确定的改造期限适当延长免租期。 14、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出租房屋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出租方应承担维修义务及安全责任规定,为避免房屋出租后出现安全隐患,出租方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及加固费用。 15、依据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哈尔滨市鼓励利用闲置房产促进产业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出租标的享受国有建设用地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结束后,出租方承担按照新规划用途依法履行合规使用程序并承担相应费用。五年过渡期政策如无法执行及过渡期结束导致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无法继续商业化使用及运营的,需赔偿承租方的全部损失。 16、安全责任: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包括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法律责任等。 17、租赁期:10年,租赁到期后,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优先租赁。18、如果摘牌成功,需要拆除08号楼和09号楼,拆除费用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承担50%。 19、如出租方启动院内的二期招商招租项目,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未取得二期招商项目承租权,出租方不经营或招租与承租方已签约的相同品牌。 20、承租方摘牌后需将首年租金汇入产权交易所账户,待出租方完成活化利用审批后,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产权交易所,由产权交易所将第一年租金转入出租方账户。21、承租方摘牌后,依据在产权交易所公告要求配合完成尽调,尽调审查合格后签订租赁合同,如不合格,不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以上由内容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具体详询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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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药集团哈尔滨圣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1MA19CRRK17 法定代表人:孙立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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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五次党政联席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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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重发公告不少于10个自然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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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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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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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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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一、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意向承租方需满足的要求: 1、要求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勘察,凭现场勘察确认书参与项目报名。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租方须为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真实且在有效期内;承租方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验资报告以验证资金实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租方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租方需提供的其他信息:法人信息、注册资本证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司章程及其修订版本、主管部门对企业设立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公司股权关系架构图, 董监高人员名单及任免书、董事会决议、职责证明文件,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文件、 企业信用报告、主要资金结算账户说明、完税证明及税务无违法证明、企业主要固定资产、资产来源说明及证明文件、提供控股股东相关材料。 二、1、出租方根据上方2项内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报名。(具体时间详询出租方) 2、项目成交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根据上方3、4、5、6项内容对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书,如审查不合格,不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书。(具体时间详询出租方)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5年09月17日09:00至2025年09月26日16:00(工作时间)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询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通过 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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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09-17 09:00 至 2025-09-26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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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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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675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 9时00分,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协议书》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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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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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00
至 2025年09月28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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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采用固定收费比例计价不随租赁期限浮动计价,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的0.6%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的2.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马女士,13936003243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58709609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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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理区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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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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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2025.1.3.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2025.1.3.docx 附件:现场勘察确认书(1).docx 附件:10.租赁合同挂牌模版.docx 附件:3.2厂区平面图.PDF 附件:11.出租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