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政开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政开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本次维修服务涵盖采购人所属的全部公务用车六台。成交单位需提供全流程维修养护服务,内容涵盖日常保养、故障维修、部件更换、年检维护、总成修理、应急抢修、液压系统检修、车身修复及电路维修等,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核心维修服务内容:
2.1. 日常保养:定期更换机油、滤芯、液压油、轮胎检修、刹车系统养护、电路检查、润滑保养等,按车辆运行里程/时间制定保养计划;
2.2. 故障维修:发动机、变速箱、液压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车身、电路等故障排查与维修,更换原厂合格配件;
2.3. 应急抢修: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应急维修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需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4. 专项维修:车身锈蚀修复、喷漆,检测维修等;常规小修、大修、应急故障、简单故障现场即时修复,复杂故障限时抢修。
3.是否划分标包(如划分请具体量化各包内容及分项预算金额):否
4.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企业资金安排情况及成交服务商的服务、响应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
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6.付款方式、付款进度:银行转账、签订正式合同,付款进度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维修服务和相应的技术指导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0000元(含税,包含工时费、配件费、运输费、抢修费、税费等全部费用)资金已落实,该预算仅作为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及控制依据,不构成对成交单位的最低支付承诺,最终结算金额将严格以实际发生的合格维修业务量为准,据实支付。
3.1 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3.2 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3 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配件、耗材、工具及一切设备和配件的包装、运输及装卸、保险等所产生的一切含税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需具备近5年车辆维修经验
5、信用评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参与方式及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参与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联系方式)。
服务商需将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
六、询比安排
1. 询比方式:以最低报价为准,确定最终供应商
七、合同的签订
本项目询比结果确定后成交服务商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若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方:哈尔滨市政开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146623457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市政开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市政开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