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423号、GGZY-XB-2025162
1.2项目名称: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3采购预算:基础代理服务费金额上限5万元;风险代理服务费浮动费率上限10%(此项金额上限30万元)项目总预算金额上限35万元(含税)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
1.6服务内容: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1.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结束之日止。
1.9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通用条款: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者近3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
3)服务商需以不少于2人的团队(不含主办律师)协作方式参与项目,同时需设置专人与项目招标人对接。需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复印件(身份证、律所书面任命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加盖律所公章。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or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5年07月25日09时至2025年07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询比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5年0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451-58709601;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认为询比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890095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联系人:段经理
电话:0451-58709604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700005
附件:1-附件开具发票所需信息.docx
附件: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docx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11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