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05 阅读次数: 】
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融创冰雪影都五号地项目-防火门、入户门采购及安装 (第二批次)”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融创冰雪影都五号地项目-防火门、入户门采购及安装 (第二批次);
2.项目编号:[2024]0025050520;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920790.7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历天;该期限为暂定期限。
7.供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海洋大道和观江路合围区域;
8.付款方式及进度: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订金,乙方收到订金后安排生产,工期按打订金第二日起计算;安装完毕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17%,剩余质保金为3%,质保一年(验收完毕 365 个日历天),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9.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执行与合同货物有关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货物材质、规格、颜色,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样板及图纸,并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供货商随货提供针对本批次出厂时需提供货物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提供,采购单位可不予验收。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验收不合格产品不予接收。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经甲方评审确定的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设备、材料、工艺标准、生产产地,否则将被视为乙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质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5 个日历天截止。
10.其他要求:
10.1服务要求:(1)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从原有旧窗拆除一直到货物安装完成期间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验收和计量 1)货物交与采购人之前,由供应商妥善保管。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2)货物进场后必须由采购人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 3)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权威试验检。 (4)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 (5)供应商须保证发票的合法性,任何时间出现供应商发票的不合法性问题,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享有以下权利:拒收,要求供应商予以退换,因退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材料延误、更换造成一切后果。 (7)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 (8)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内,供应商车辆要听从采购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要对采购人的作业现场进行踏勘,确保安全方可作业,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现场内因组织、管理、踏察、检查、作业等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0.2其他需求:(1)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二次复试、进场复试报告及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门加工生产前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样品,提供所采用门、门执手、门锁五金配件(防盗门锁、电子门锁、闭门器、猫眼、合页、密封条、充填料)及门的说明书、质保书,进入施工现场后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安装,门须与经甲方封样的样品一致,若进入现场的门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时,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调换为符合要求的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的临时设施需自行解决,费用自付。
10.3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送到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及经采购人指定现场验收人员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或超量等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赔。
10.4单价和总价包含:完成17#楼-19#楼施工图纸中所需要的防火门、入户门加工制作及安装,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对门进行深化、优化设计费用,含运费(汽运)、制作费、垂直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二次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种配件费用、内墙胶、外墙胶、发泡胶、撕膜、侧壁空隙填补并抹灰、保修、完工后门的清洁费、检测(破坏)试验费、水电费、验收及售后等全部费用。(数量为暂估,最终以双方确认签字的结算工程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安装工程量:门面积以门框外围尺寸为准,作为结算工程量,供应商所报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实际安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暂定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固定单价)。供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5交付标的物的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订金后 25个日历天内交付,乙方在标的物达到交付条件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提货;如未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 60个日历天的货物免费保管服务;超过该日期乙方收取甲方一定比例的场地占用费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7包门窗供应商备选库合格成员。
7、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提交至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若三个月内未提交开票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发票权力,过后不予补开。
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报价单位满足3家方可正常开标。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按要求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至2024年11月05日16时(北京时间)
注:1、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承包商库内成员请联系国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账号密码。
2、供货商可在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下载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致电:0451-84511511
六、采购保证金
1.详见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采购公告;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08时00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一致(汇款时须注明:[2024]0025050520)
3.投标人汇款后系统自动审核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账户实时进账单为准;
5.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6.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的;
(2)汇款人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7.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4)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七、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二次竞价
2.开始竞价时间:
一次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请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前填写完成,开标后一次报价不可再更改。
二次竞价时间: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时间间隔30分钟,供应商需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前填写完成,最终成交价格以二次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准。
若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多次报价项目,供应商需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多次报价, 若报价不符合文件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八、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九、采购人其他需求:
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
十、成交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下浮67.5%计取,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供应商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则从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315号港汇大厦16层
联系人:连工
电 话:0451-81390108
组织机构: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工程小区105栋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